《杭州创业服务网杨旸2011年12月15日讯》.2011年12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下文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本网站就“三年行动计划”的解读采访了中国青年大学生创业导师、杭州创业服务网CEO、飞来投资董事长、创业教育专家魏任斌先生。
关于指导思想,《三年行动计划》指出,要鼓励并扶持更多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在扩大创业规模的同时,努力提升创业层次,培养创业人才,通过实施“扶优扶强”措施,推动一批成长潜力好、发展前景优的企业快速壮大。
关于目标任务,《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1.力争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5000名以上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500个以上。
2.新增市级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机构)200个,完成实训和见习的大学生达10万人以上;依托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培训创业大学生500人次以上,选拔一批创业大学生纳入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存活率。
关于主要措施,《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1.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1.继续推进并完善现有扶持政策。对在杭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工商注册、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创业资助、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制定并实施扶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大二次资助力度。实施延长房租补贴政策,将房租补贴由2年延长为3年。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申报项目资助的评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扶优促强,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实现集团化运作,凡属中介服务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加大对杭州市创业大赛的优惠扶持力度,双百强参赛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企业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大学生创业资助,并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推荐;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
1.2.大力推进实施“青蓝计划”。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培育学生创业人才中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式创业所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优先入选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并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开办注册、创业资助、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1.3.积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风投机构与创业企业的对接,引导社会资金对具有成长潜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给予享受贴息。此外,科技型成长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科技创业种子资金或者“雏鹰计划”资助;文创型企业可向市文创办申请文创产业专项资金扶持。
1.4.鼓励大学生到农村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工商注册优惠、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回乡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市区的创业资助资金。从事现代农业的大学毕业生享受财政补助。
2.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提升创业素质。
2.1.完善市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开发,市属高校要根据大学生创业教育普及与重点相结合的要求,积极开发相适应的创业教育课程,组织课程开发研讨会,对优秀课程予以扶持;鼓励高校把“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等培训项目列入选修课程体系,帮助大学生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在市属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项目和创业教育扶持项目。促进市校合作,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出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研究成果集》。
2.2.实施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按照部署,从2011年起,每年重点选拔20名左右敢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学生创业人才纳入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设立专项培养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每名培育对象50万元,选派培育对象赴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考察学习,鼓励和支持参加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356”工程和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等,力争培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杰出大学生创业人才。
2.3.积极开展创业培育孵化工作。依托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同创办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落实创业学院经费,针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相关成员,分层次、分类别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学习进修、外出考察、专家讲座指导、创业沙龙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创业大学生的经营管理和适应市场的能力。继续实施优化型人才培育工程,进一步开展文创企业家孵化工程。
3.加强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提高创业工作效率。
3.1.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3.2.推动网上创业平台建设。建设杭州市C2C(消费者对消费者)创业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园实现网上创业。落实网上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规范网上创业就业管理高校毕业生凭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可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无偿创业资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工补助等扶持政策。
3.3.推进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将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升级为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网,提供创业政策及信息公布、政策咨询、创业资助申请、资本与项目对接、创业导师及创业项目展示等方面的服务。建立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库平台,实现数据更新查询、监督和动态管理,使各有关部门共享大学生创业企业注册、变更、申请资助等信息,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规范创业项目征集推荐流程,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金点子”,加强对创业项目库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高校各类创业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免费提供各类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
3.4. 加快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平台建设。继续办好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提高大赛的影响力,提升大赛的品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增强创业能力,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来杭发展。做好创业大赛后续跟踪服务,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搭建项目与资本有效对接的平台,促进优秀项目落地转化。
3.5. 加强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
4.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提升创业技能。
4.1.加强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建设。
4.2.积极拓展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
4.3. 深入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
5.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帮扶力度,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5.1.完善大学生创业例会制度。
5.2.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
5.3.建立完善创业导师制。
5.4.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强与以“九校联盟”为重点的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发布我市高学历人才需求信息,吸引全国优秀大学生来我市创业。
5.5. 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完善指导站考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进校园”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五进五促”活动,即通过“招聘服务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拓宽;通过“主题宣讲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创业观;通过“导师结对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少走弯路;通过“创业助我行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通过“见习训练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提前储备职业经验。
6.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
6.1.树立创业典型。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大学生作为典范,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6.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政府部门网站要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和信息,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为大学生在杭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6.3.实施积极的落户政策。继续实施毕业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办理落户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6.4.落实公共租赁房政策。为缓解创业大学生的住房压力,根据我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来杭创业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关于工作要求,《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1.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落实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保证相关经费的配套和落实。同时,要落实人员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完善考核机制。根据行动计划实施的需要,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工作列入各区、县(市)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区、县(市)要把大学生创业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人员、经费和措施落实,合力推进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