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服务网梁涵2011年12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为规范创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杭州市人民政府特制定《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创业服务网>友情解读该文件。
一、创业资金的来源: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区创业。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二)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在市区落地转化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资助。
三、资助种类及用途: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
创业资助包括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并提出申请。同一企业申报项目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2个。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受理;
2.审核;
3.公示;
4.核准;
5.拨付。
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受理;
2、审核;
3、评审;
4、公示;
5、核准;
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由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7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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