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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的闯友们注意啦:租房防骗大全 发表时间:2008-07-31 09:35 浏览数量:1545

房屋出租市场上骗子横行,要想不上当受骗,看看这篇案例……

全面出击擦亮眼,多方寻求自己满意的房源。

如果你租房,可通过多种渠道寻找符合自己要求的房源信息。首先,可托熟人打听,但信息量有限,要找到理想的房源往往要花较长的时间。你可利用报纸有较大发行量的优势,在读者中征求房源信息。为节约费用,广告应言简意赅;为增加广告的针对性,一定要说明自己求租住房的房型、地点及要求的交通条件、配套设施;为增强出租者对租房者的信任感,也可对自己的情况略加描述。你在广告中对自己的需求说得越清楚,跟你联络的出租者就越有针对性,你花费的精力与时间也就越少。再者,网上查询房源或发布求租信息也可行。另外,可求助于物业管理公司,不过虽付出费用不多,但需到各小区找物业公司询问或电话联系,还要再与房主商议一些具体事项,也颇费周折。还可找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租赁,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较丰富,相对容易从中找到理想的房源,但是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一般以一个月房租的50%-100%为标准收取代理费,有的还收看房费。找中介要签订中介合同,谨防欺诈行为,并尽可能与一些信誉好的经纪公司洽谈。

这里还不得不提醒你对中介服务加以防范,其中的问题多多,一向是投诉热点。笔者有位徐姓的同事,有一回跟中介公司取得联系后,业务人员谎称:“我们正好有你所需要的房屋,只要你来公司办妥相关手续,即可带你去看房。”但同事把手续办好后却常常因“房主不在家”看不到房,他无可奈何地说:“即使你已经办妥租房手续,签完租房合同,交清租房定金后,还会出现种种花招。他们千方百计拖延时间,采取‘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的手段,直到把你拖得耽误不起时间,花费不起精力,筋疲力尽,放弃退款要求,才肯罢休。”当然,中介公司何止这点伎俩,花样多多,让人防不胜防。这便要求你多个心眼,先查看一下该公司是否有资质证书,否则应断然拒绝;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逐一细掂,勿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和动听言辞。

查资质谈条件,租赁合同可别忘写明责权利。

你在确定了较为满意的房源后,就要与出租人联络看房并谈一些租房中的具体问题。先别忘了要求对方出示房屋租赁许可证,如未办理,应督促其办妥———没有经过综合验收的新建住房、未取得所有权证的住房、权属有争议或产权共有且共有人意见不一的住房、违章建筑或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住房,因无合法性而不能租赁。前不久,备受北京市民关注的公房出租问题终于有了结果,已购公房可敞开出租,出租人再不必偷偷摸摸干地下活动了。但承租人应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并按产权证上的记录加以核对;若是委托出租,则须多方核实委托书的真假。其次,要考察住房的实际使用条件,如配备的家具、电器是否适合,住房本身有无质量问题等等;还要看住房所在位置的交通是否便利、小区环境是否整洁、周边配套是否齐全、附近治安是否良好。此外,也要了解出租人的品质,因为你租赁后势必会跟他有些往来,若与一个品质不好的出租者为邻,岂不花钱买来一堆烦恼?

作为租房者,对以上情况把握清楚后,你就可根据自己的满意程度和支付能力决定是否与出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当然,对方也有权了解你的一些个人情况,以确保安全可靠,不会给他带来某些麻烦。双方满意后,便可达成协议,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是书面合同,合同中要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转租、续租和违约责任等,以减少双方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最好写明住房修缮责任,你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你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因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你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你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不过,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备案后即应履约,房屋租赁业的明天会更好。

签订合同之后,应到主管机构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只有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行为才被法律承认,租赁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手续费一般按年租金的2%收取,未到一年的按实际租金的2%收取,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负担一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手续时,别忘了持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和双方的合法证件。

租房者入住后,便应按合同规定按期交纳房租和水电费,并享受双方在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如承租方或出租方在租期未满时中止租约,则要预先通知对方并给予其合同约定的补偿,对方同意后,该合同即告终止。租期届满后,如果你愿意继续承租,可与出租方协商续约,并再次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承租方或出租方决定终止租约,则承租方应于约定期限内搬出,该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可以再去寻找新的住房,出租方也可再找新的房客。

如果你已看中要租的房子,先别忙,在签合同之前,还得核实一下出租人的资格:是否对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及经营的房屋均可作为出租房屋。

10种房屋租不得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业内人士提醒租房人:租房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欺诈行为,比较常见的陷阱有四类:

  第一类:假广告陷阱

  京城大型房屋中介机构“我爱我家”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报纸、街头传单或某些网站上刊登虚假房源广告是黑中介最常见的欺诈行为。表现形式为广告上介绍一些地段好、条件也好的房屋,租金却十分低廉,吸引租房人。租房人一旦表示愿意租住,黑中介就会说,刊登的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接着就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骗取看房费、信息费或逼租户就范。

  应对方案: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了解市场价格,便会对虚假报价具有免疫力。首先,参考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价》。《指导价》的内容包括北京各区房屋不同居室的平均租金情况,虽然只是平均价格,却也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其次,咨询正规中介公司。正规中介公司不会搞那种骗人的小伎俩,在房屋的租金上十分透明。并且店员及经纪人都受过专业培训,十分了解市场行情,所以可以较准确地估算出您需要房屋的租金。最后,向有租房经历的人讨教。如果是第一次租房,搞不清楚市场行情是很正常的,这时候,如果向同学、同事中有过租房经验的人讨教一番,也可以大致了解他们所熟悉的地域的房屋租金价格。

  第二类:乱收费陷阱

  乱收费问题一直是黑中介、小中介的“专利”,收费理由颇多,如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等等,其表现形式多样。一般情况下,租房人在委托这些黑中介寻找房屋时,这些黑中介的工作人员会马上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必须要先交上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所谓“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房客和

  房东见面后“撇开”中介。而一旦在你要求其工作人员陪同看房时,他们通常会推托说房东有事情不能前来,或带你看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房屋。随后就是一拖再拖,总之押金是不会退的,甚至采取恐吓、武力等暴力手段使租房人退缩。某些黑中介手中一套房源也没有,骗够一笔钱后就携款潜逃,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快速战”给租房人讨要“押金”以及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应对方案:

  要防止被黑中介骗,就一定要认清黑中介。黑中介的一般脸谱是设施简单,网点单一,小办公室、一张桌子加几部电话,便于打快速战;有求必应。不论你要什么条件的房子,他们都说可以提供,而且价格还十分便宜;要求先交定金、押金或看房费,声称对房子不满意可以退款。

  当然,普通租户不能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一一识别真假中介,可行的办法是委托那些正规大型中介。而正规中介不会收取看房费、信息费和任何押金。

  第三类:假房东陷阱

常见的假房东陷阱一般是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潜逃。就在去年,京城就发生了多起这样的假房东事件,给租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应对方案:

委托正规大中介,这种情况就很容易避免。建议租客在与房东见面后,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一定要房东出具购房合同。同时,在看房时察言观色,向房东提出只有真房东才能回答的问题来判断房东的真伪,为了保险起见,还可以审查房东的真实身份,并且向其单位求证。最后,最稳妥可靠的办法就是委托正规大型品牌中介公司租房。一些大型中介公司近日推出的“房东保真,先行赔付”的承诺,通过这些中介租房,一旦遇到假房东骗租,租客的一切损失都由中介公司来承担。

  第四类:免佣金陷阱

表现形式一般为宣称不收佣金,背后大幅提高房租,吃差价。表面上似乎让租房人占了便宜,实际上租房人的损失少则上千元,多则数千元。举例说明:一套1300元/月的一居室,一般情况下,交易达成后,客户应付给中介公司1300元作为佣金。但那种打着免佣金幌子的骗人中介,会将房租提高到1600元。虽说,表现上好像省了1300元,但租上一年的房子,损失的钱就是:(1600-1300)×12-1300=2300元,租房人最后不但没有省钱,反而破费了2300元,岂不更亏?

  应对方案:

不要轻信类似“免佣金”的广告宣传,切不可有贪小便宜心理。与佣金相比,中介公司的服务和诚信度才是关键。

  最后,专家提醒租房人,在租赁高峰期租房,不要因为一时心急而掉进居心不良者的陷阱,不要在租房过程中贪便宜而因小失大,所以最好选择正规大型中介,这样才能够保证租房交易的快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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