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通胀压力缓解为电价改革提供了一定空间,有关部门可能在今年上调电网销售电价,但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短期内不会再调整。此外,电监会已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建议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
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介绍,近期两次上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后,上调电网销售电价已经提上日程。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回落到4.9%,这将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前两次电价调整过程中,由于考虑到通胀压力,电网销售电价并未调整,现在通胀形势有所缓和,电网销售电价应该很快会作出调整。但考虑到价格差,并防止电网企业出现亏损,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应该不会同步调整。
最近两次调整上网电价分别是在7月1日和8月20日。第一次的调整幅度是每千瓦时调高0.43分钱-3.50分钱,第二次的调整幅度是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据测算,两次上调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不作调整,将导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每月新增40亿元购电成本。
这种状况如果持续4个月,两大电网公司就有可能出现亏损。
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说,近期,电监会向国务院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电价政策和电价形成机制的建议。电监会认为,应该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主要措施应包括: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着力推进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尽快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形成有效的输配电成本约束机制;积极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归并电价种类,合理调整各类别水平,尽快研究建立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逐步实行递进式电价政策,促进全社会合理用电、节能节电;建立合理的大用户直供输配电价,促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继续推进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峰谷、丰枯电价政策、脱硫电价政策。
谭荣尧说,从短期来看,应采取的措施包括,整顿煤炭秩序和煤炭环境,规范煤炭从出矿到电厂各种收费价格和运力运输等中间环节的问题。
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指出,目前跨省的输配电价缺乏统一规范,是电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应该尽快制定跨省跨区的输配电价格。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上网价格偏低,电网企业收取费用偏高;交易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发电企业对交易电量、电价和收费缺乏知情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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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是指电力供应企业向电力使用者供给、销售电力的价格。
《电力法》对销售电价主要作了以下四项规定:
(1) 电价体系: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 定价原则: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电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3) 管理权限:体现了既有集中又适当分权的做法。《电力法》中明确地规定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及省级电网的销售电价,由电网经营企业提出方案,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核准。
(4) 农业、农民用电的价格作了特别规定,明确了农业用电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农民生活用电与当地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逐步实行相同的电价。
什么是分类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
分类上网电价是指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和特点,如小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确定的不同上网电价。
终端销售电价是指电力最终用户支付给电网企业的用电价格。目前,我国的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根据这项制度,目前各地区现行目录中的电价共计八类,即: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商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和趸售电价。
根据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草案规定的原则,目前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要高出常规能源上网平均电价,其中的差额部分要在销售电价中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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