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宜昌某高校艺术学院的小贵从邮局走出来后一脸轻松,他将网站交付手续通过快件寄给投资方,只要签字认可,他便结束了这一年来麻烦不断的网站制作。回想这一年来,从最初的只要求修改几处网站内容,到后来却不断地增加,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还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误工的官司;庭外和解后,另一半的制作费用却由此泡汤。
网上谈来的网站制作生意
2006年11月,经常泡在网上的小贵谈妥了一笔价值12000元的生意。对于一名在校学生来说,如果完成这笔交易,这确实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远在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会涛,欲开发制作一个名为“中国××网”的网站,当时已有一个大致的模板,但还有很多内容会涛并不满意,于是他在网上找上了小贵。因在网上已经谈妥,两人便草草签订了一个简单的协议,会涛要求网站为动态网站并按照中国××网的功能去制作,并在该网功能的基础上,按会涛的要求加入区域代理等功能。小贵答应网站的代码和数据库由他自己开发制作,网站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会涛提供,同时小贵也帮着收集。
2006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了协议后,会涛便付给了小贵6000元的首笔制作费用。小贵还找来两名同学一起参与制作,并在口头上答应了2个月内完成制作。
不断增加修改内容延期无定期
按照最初约定,小贵应在2007年2月10日将网站制作完成,然而,网站的改造内容并未完成。双方由此开始了数月之久的矛盾纠纷。
到了约定交付网站的时间,会涛要求交付网站,而小贵却是有苦难言。自最初开始签订合同后,会涛就不断地加任务。2007年春节前,小贵按照最初约定的内容便已修改完成,功能齐全,已开始试运营。然而,此时会涛又提出了10条修改内容,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后来完工的时间。
2007年2月初,小贵将网站的论坛交付给会涛,至今仍运营良好。然而,其他方面的制作却因缺少资料不得不一次次地搁浅。小贵在法院上答辩时称,会涛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准备网站建设所需的文本和图片等信息资料,他只好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收集。此外,一些必须由会涛提供的资料,也迟迟没有提供而影响了小贵制作网站的进度。
在屡次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双方约定交付网站的时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延期。2月10日,由于小贵没有完成网站制作,双方只好约定延期至4月10日。然而,4月10日,小贵的制作还是没有完成,后又延期至5月15日。
数次延期引来官司
双方将交付网站的时间延期至5月15日后,发生了更大的矛盾和冲突,于是会涛一纸诉状将小贵告上了法庭。
5月8日,两人在联系时,小贵称他在五一期间加班加点,已经做了一部分,但还有几处需要修改,双方便约定在5月15日之前完工。会涛在诉状上称,到了5月15日,小贵仍然未完成网站的制作。而小贵则称他在5月12日即完成了网站的制作,但由于无法联系到会涛,便在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会涛,小贵坚持他并未违约。据了解,由于两人是异地联系,所以通常都用QQ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
11月14日,西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上,会涛要求追回6000元的网站制作费用,并要求小贵支付逾期未完成网站的误工费用1600元。但小贵认为其在最后约定的5月15日之前已经将网站的制作完工,并用电子邮件通知了会涛,坚持其并未违约。此外,小贵还在法庭上请求会涛支付余下的6000元网站制作费用。庭审结束后,会涛当即向法院提出撤诉,要求庭外和解。误工官司就在一片争吵声中不了了之。
庭外和解中小贵一无所获
11月21日,记者与小贵取得了联系。小贵告诉记者,庭外和解便是会涛拒绝支付余下的6000元,而小贵则需再对网站做部分修改。对于小贵来说,庭外和解中他一无所获。
小贵在对记者说出这个结果时,表现的更多的是无奈。他说,他毕竟还是学生,社会经验也没有外面人多,此外,他马上就要毕业了,没有精力和外面的人斗,只有让步。
11月21日下午,小贵将网站交付手续通过邮寄的方式交给会涛,只需会涛签字认可便结束了这段“打工”的日子。在采访中,小贵也表示早点结束确是一种解脱。
学到的知识比赚钱的意义大
对于小贵来说,在这次网站制作的工作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相比之下,6000元的制作费用似乎显得微乎其微。
小贵出生在湖北黄冈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一直以来,小贵都想减轻些父母的负担。他自学网站制作,并成功地接下了这笔业务,这也是一个初衷。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次制作网站就碰了一鼻子灰。
所幸的是,小贵的心态还不错。他对记者说,吃亏是福啊,钱没了还可以再赚,有能力靠自己就行,毕业后准备找份工作,,希望自己能把后面人生的道路走好。
随后,记者打开了小贵做的网站。按照网上的电话,欲和会涛取得联系时,会涛的电话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为了能和会涛取得联系,记者又按着网站上提供的QQ与他联系。截至发稿时,他没有批准将记者加为好友。
律师观点:电子网络订立合同一定要保存原始证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吴松律师:本案与传统合同纠纷相比有其特殊性,传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好合同条款后,订立书面合同各自持有,一旦发生争议,依照合同条款分清各自责任,交易的安全性有保障。而本案中的合同双方虽也签订有协议,但由于双方一直是通过网络联系,生活中双方并未谋面,所有的关于合同事项的约定都是通过QQ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确定,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在举证上存在一定困难,并且本案中双方协议过于简单,对于小贵的具体工作范围、网站交付时间、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均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实际履行中双方对于各自应完成那些工作,何时交付等问题均不清楚,只能在履行过程中通过口头一再补充约定,最终引发矛盾,产生诉讼。
通过本案要注意以下问题:1、电子文本的效力。采用电子网络订立合同一定要注意保存合同文本、聊天记录等原始证据,避免万一产生纠纷时自己处于无法举证的困境。2、大学生自主创业值得肯定,在创业同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护好自身权益。在与他人签订类似的合同时,自己的工作项目、工作范围要尽量明确清楚,不可为了承揽业务而过于概括或大包大揽,在出现对方单方面增加工作项目时也不能一味吃亏苦干,而是予以反对,与对方沟通,要求对增加部分另行协商。
上一篇:电子商务的创业计划书
下一篇:胡桂萍:1元钱擦出的翰皇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