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口号”宣传语征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介我镇特色、展示乐平悠久的历史文化,吸引优质投资,提高全镇公众的发展意识,体现乐平镇和谐社会环境。为此,向社会公开征集乐平镇的宣传口号。具体方案如下:
一、截稿时间:2008年1月15日
二、宣传语要求:
1、反映乐平镇丰富文化的内涵,体现乐平镇人民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2、采用中文,语言简练,朗朗上口,富有创造性,寓意深刻有韵味,有强烈的感召力。(具体要求和乐平镇概况请浏览乐平镇政府网站:http://www.)
3、每条口号的长度控制在15个字以内。
4、每人可多次参与本次活动,但每条口号只能有一次参赛资格,重复参赛同一作品或抄袭他人创意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奖励办法,由评审组进行评审,设奖项如下:入围口号5名,各奖1000元,并评选其中1条为中选口号,奖金20000元(按最高等次奖励);
四、投稿方式: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乐平镇口号”字样,作品来稿恕不退还。
① 邮寄到:乐平镇社会事务办 邮编:528137
传真:0757-87388378
② 电子邮箱:Lpwh318@163.com
③ 手机发信息至:13590525689 13709601945
五、备注
1、对于获奖作者和口号将专函和电话通知,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2、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并获奖,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均归乐平镇政府所有,不另发稿酬,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乐平镇。
3、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我镇对来稿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会事务办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站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