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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树标识设计征集(07年11月11日结束) 发表时间:2007-10-13 18:07 浏览数量:2091

为更好地宣传市树,充分开展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定于10月开展征集“市树(荔枝树和红树)标识”设计方案的活动,向我市征集市树设计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和范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07年10月8日开始至2007年11月11日结束。 

三、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只有一个,即融合、浓缩荔枝和红树双市树的特性,凸现深圳精神,提炼深圳形象,准确把握深圳城市文化内涵、定位和发展脉搏; 

  2. 外形简洁、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各种场合应用; 

  3.应征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  

四、投稿要求 

  1.作品设计表现形式可不拘一格,电脑制作、手绘均可。投稿者应按A4纸规格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投稿电子文件格式:gif/jpeg,请作者保留标志文件的.ai/cdr矢量格式或.psd格式的原图,如采用手绘请自留底稿; 

  2.投稿者须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创意说明文件不少于100字,doc格式; 

  3.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使用A4纸另附纸说明,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4.邮寄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市树标识征集”字样; 

  5.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法 

  1.截止日期后,市绿委办将邀请艺术、文化、设计等方面的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选出20个优秀标识在媒体上公示,广泛征求市民与读者的意见后进行复评; 

  3.市绿委办、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6名获奖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税金由获奖者自付; 

  3.对于被选中的方案,市绿委办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七、参与方式 

  1.征集方式:请参赛人将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以邮寄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征集活动截稿日期:征集时间截止到11月11 (以邮寄方式投稿的,以收件局邮戳日期为准); 

  3.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3009号计生科研楼6楼612室 邮编:518048 

  4.联系人:田小姐 联系电话:82023136 

八、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深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2. 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市绿委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4.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深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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